拒絕撫養養子女在法律中有規定嗎?

來源:法律科普站 2.08W

眾所周知,父母對子女有撫養義務,子女對父母有贍養義務。大千世界,無奇不有。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等等,這些概念大家並不陌生。我國法律規定的撫養關係適用於所有情形嗎?拒絕撫養養子女在法律上有要求嗎?

拒絕撫養養子女在法律中有規定嗎?

一、繼父母可以不撫養繼子女嗎?

由於繼父母和繼子女之間沒有真正的血緣關係,因此法律不強制要求繼父母對繼子女有撫養義務。繼父母可以不撫養繼子女,但是絕不能虐待或者歧視繼子女。

如果繼父母和繼子女之間形成了撫養關係,則他們之間的關係就完全等同於親生父母和子女之間的關係。

二、父母能拒絕撫養非婚生子女嗎

《婚姻法》第25條規定:“非婚生子女享有與婚生子女同等的權利。任何人不得加以歧視和危害。不直接撫養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應當負擔子女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直至子女能獨立生活為止。”父母(父或母)在生育非婚生子女時,雖然尚未成年,但父母與子女之間具有天然的血緣關係,必須承擔撫養的義務。

如果未成年的父母(父或母)在生下孩子後並未結婚,孩子跟隨生母生活的,如果母親與他人結婚,他人願意承擔子女生活費和教育費的,可以酌情減少生父的責任。同樣,如果孩子跟隨生父生活,父親與他人結婚的,如果他人願意承擔子女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也可以酌情減少生母的職責。如果繼父或者繼母不願意負擔撫養教育該子女的費用的,其生父和生母則必須承擔對該子女的撫養教育義務。

三、非婚生子女由誰撫養

婚姻關係以外的兩性行為是不受法律保護的,但非婚生子女的合法權益應受到法律的保護。非婚生子女享有與婚生子女同等的權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視。不直接撫養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應當負擔子女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直至子女能獨立生活為止。法律要求對非婚生子女的撫養應遵循這樣一個原則:非婚生子女同婚生子女一樣,同是父母雙方的子女,應由父母雙方共同承擔撫養教育的義務。

實踐中,有這樣幾種情況:

(一)非婚生子女由生母實際撫養,即與生母共同生活,那麼,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應負擔子女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直至子女能獨立生活為止。負擔多少、負擔的方式,應根據子女的生父和生母的經濟狀況,先由父母雙方協商確定,協商不成,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拒絕履行撫養義務的,非婚生子女或其生母可訴請法院以判決的形式強制非婚生子女的生父依法履行撫養義務。

(二)當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母將孩子送與他人收養時,那麼孩子與收養人之間形成法律擬製的父母子女關係,這時,非婚生子女由養父母撫養,其與生父母之間的權利義務關係解除,其生父母不再負擔撫養義務。

(三)非婚生子女的生母與他人結婚的,若繼父願意負擔子女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的,則生父的撫養費和教育費可酌情減少或免除。若繼父不願意負擔,則生父應支付的撫育費不能減免。

(四)非婚生子女的生父要求子女與其共同生活,即要求實際撫養子女時,可與子女的生母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請求法院作出處理。法院應根據有利於子女身心健康成長的原則,並考慮雙方的具體情況確定由何方撫養。在非婚生子女有識別能力的情況下,還應徵求非婚生子女的意見。若法院審查後確定由生父實際撫養非婚生子女,那麼,非婚生子女的生母應負擔該子女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直至子女能獨立生活為止。

如果雙方沒有血緣關係,法律並不強制要求父母承擔孩子的撫養責任。但是如果雙方確定的撫養關係,那麼雙方之間存在撫養關係,作為父母就需要履行法定義務。同時小編在上文也為大家介紹了非婚生子女撫養問題,都可以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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