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監護人證明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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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監護人證明模板

未成年人,以及無民事責任能力之人都是需要監護人的照料的。那麼什麼人是他的法定監護人?如何證明是他的法定監護人呢?這就需要出具是法定監護人的證明文件。那麼如何寫法定監護人證明?下面本站小編為大家解答。

一、法定監護人證明模板

(一)若被監護人未滿十八週歲的未成年人:

監護人證明書

茲證明_______,男/女,於___年__月__日出生,_______的生父是_______(現健在/已故)。_______生母是_______(現健在/已故)。的法定監護人是 (父母健在的,可任選父母其中一人)。

(二)若被監護人為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

監護人證明書

茲證明_______,男/女,於___年__月__日出生,_______的生父是_______(現健在/已故)。_______生母是_______(現健在/已故)。______的配偶是______(針對已婚的情況)。

_______的法定監護人是_______(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十七條規定依次選擇監護人) 。

二、什麼人可以是法定監護人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規定:

第二十七條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監護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經死亡或者沒有監護能力的,由下列有監護能力的人按順序擔任監護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願意擔任監護人的個人或者組織,但是須經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者民政部門同意。

第二十八條  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監護能力的人按順序擔任監護人:

(一)配偶;

(二)父母、子女;

(三)其他近親屬;

(四)其他願意擔任監護人的個人或者組織,但是須經被監護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者民政部門同意。

(二)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精神病人,由下列人員擔任監護人:

法定監護人不是人們自己決定的,而是由國家的法律規定的,法定監護人不得放棄其法定監護人的權力,只能是在法律規定的不能擔任法定監護人的情況時被解除,但是自己是沒有權力放棄的。以上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關於法定監護人的知識,希望給大家帶來幫助,如果大家還有什麼不明白的可以致電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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