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護人死撫養費還用付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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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護人死撫養費還用付嗎?

我們大家都知道離婚是法院會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對孩子的撫養權問題進行劃分,一方得到孩子的撫養權,另一方就要支付撫養費。那麼如果監護人死撫養費還用付嗎?今天本站的小編就上述問題為大家整理了一些有關方面的知識。

一、監護人死撫養費還用付嗎?

離婚後一方監護人死亡的,不需要再支付孩子的撫養費,另一方可以與其家人協商要求其支付撫養費,但對方並沒有義務進行支付。

二、應該由誰撫養孩子?

離婚後子女的監護人死亡的,應由另一方撫養子女。我國婚姻法規定的撫養義務只存在於父母子女之間,一方死亡的孩子應當有在世的一方撫養,可以通過跟孩子的其他親人協商的方式取得補助,但除孩子父母外的其他親人與孩子之間均不成立撫養義務。撫養權可以變更

三、相關法律法規

民法通則(1986)第十六條 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監護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經死亡或者沒有監護能力的,由下列人員中有監護能力的人擔任監護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關係密切的其他親屬、朋友願意承擔監護責任,經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單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同意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規定:

第二十一條 父母對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時,未成年的或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給撫養費的權利。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時,無勞動能力的或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給贍養費的權利。禁止溺嬰、棄嬰和其他殘害嬰兒的行為。

第三十五條 離婚後,男女雙方自願恢復夫妻關係的,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復婚登記。

第三十六條 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和教育的權利和義務。離婚後,哺乳期內的子女,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為原則。哺乳期後的子女,如雙方因撫養問題發生爭執不能達成協議時,由人民法院根據子女的權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

綜合以上內容,監護人死撫養費還用付嗎?這個問題的答案是不用支付。一方死亡,另一方就要承擔起對子女的撫養義務,這是我國法律明確規定的。在瞭解了相關知識後,如果大家對這方面還有其它疑問,可以在本站網站上找專業律師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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