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護人責任險非得入嗎 - 為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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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護人責任險非得入嗎?為什麼?

隨着現在社會的發展和創新,人們對於孩子的教育也是非常的關注,現在的孩子也是在大人的呵護下長大的,所以對於孩子的性格也是很要強的,所以孩子與孩子之間就很容易引起衝突,甚至於把另一方打傷,那就來了解一下監護人責任險非得入嗎?為什麼?下面就來聽聽小編的看法。

一、監護人責任險非得入嗎?為什麼?

1、保險人的賠償以法院判決或仲裁機構裁決的或經索賠方、被保險人及保險人三方協商確定的依法應由被保險人承擔的賠償責任為依據。

2、被保險人的監護對象給第三者造成損害,如果被保險人沒有向該第三者賠償的,那麼保險人是不負責向被保險人賠償保險金的。

3、發生保險事故時,被保險人的損失從其他相同保障的保險項下獲得了賠償,則本保險人會按照所有有關保險合同的賠償限額總和的一定比例承擔賠償的責任。

4、被保險人在請求賠償時應當如實向保險人説明與本保險合同保險責任有關的其他保險合同的情況。如果因為沒有如實説明情況導致保險人多支付保險金的情況,保險人將有權向被保險人追回多支付的部分。

5、被保險人向保險人請求賠償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二年,自其知道保險事故發生之日起開始計算。

二、責任險的保險責任?

(一)投保人和被保險人監護人 [1]

責任保險的被保險人是:法律上認定的,年齡不滿18週歲的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監護人,即未成年人的監護人。一般為未成年人的父母,但在父母已經死亡或者沒有監護能力的情況下,為有監護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或其他人。

投保人可以是被保險人,也可以是未成年人在讀的學校、幼兒園或其他組織。由學校、幼兒園為其在讀的學生統一投保監護人責任保險時,可出具一張保單來承保。

(二)保險責任

監護人責任保險的保險責任是:在保險期限內,由被保險人的監護對象(被監護人)造成第三者人身傷亡或財產損失,依法應由被保險人承擔賠償責任時,保險人根據保險單的規定負責賠償。保險人負責賠償的其他費用包括:

一是被保險人因與索賠方為賠償責任的確定進行仲裁或訴訟而支付的仲裁或訴訟費用及律師費用,但必須事先得到保險人的書面同意,否則,保險人不予賠償。

二是保險責任事故發生時,被保險人為控制或減少損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費用。在保險期限內,保險人的累計賠償金額不超過保險單明細表中列明的累計賠償限額。

三、責任險的責任免除?

監護人責任保險具有自身特殊的責任免除條款。除通常的責任免除事項外,對於下列原因造成的損失、費用和責任,保險人不負責賠償:

1.被保險人或與其共同居住的成年家庭成員對被監護人的教唆;

2.被保險人及其家庭成員的人身傷亡和財產損失;

3.被監護人系精神病人所致的賠償責任。

綜合上面所説的,監護人責任險非得入嗎?為什麼?其實對於責任險是可以入也可以不入的,這也要看自己的想法,看自己的保險意識強不強,但是個人建議還是需要買的,因為,現在的孩子自尊心強,不容易服輸,特別的容易與朋友之間發生口角,因此,買責任險也算是買一個安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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