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麼確定子女撫養費的數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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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確定子女撫養費的數額

子女尚未成年的,此時需要父母的撫養,即使父母離婚的也是不會影響對未成年子女的撫養義務。而此時,如果不直接撫養子女的話,那麼就要支付相應的撫養費。那,實踐中怎麼確定子女撫養費的數額呢?我們一起在下文中進行具體瞭解。

一、如何確定子女撫養費的數額

確定子女撫養費的數額要具體參考以下因素:

1、子女的實際需要:

(1)支付項目:

《婚姻法》解釋(一)第二十一條明確規定:“撫養費”包括三項,即生活費、教育費和醫療費。具體是指:

其一,尚在校接受高中及以下學歷教育的教育費應當負擔,但是因為上收費較貴的私立學校,貴族學校所多支付的擇校費用,或者是因考分不夠而產生的贊助費,不應當屬於撫養費。子女就讀未經父母雙方全部同意的,不同意的父、母一方可不支付該筆費用,由同意方父、母支付。

其二,撫養費以必要為限,子女購買電腦手機等、外出旅遊的費用、購買商業保險的費用等,該些費用的支出沒有法律依據,父母可以拒絕支付。

其三,子女大病及絕症的醫療費,以社會醫療保險能報銷的為限,如子女因患有腎功能衰竭需要換腎的費用、子女患有白血病需要骨髓移植的費用等都不屬於撫養費之列,父母只有道義上承擔該費用的責任,而不存在法律上承擔該費用的義務。

(2)支付時間:

撫育費的給付期限,一般至子女18週歲為止。超出18週歲,父母沒有法定撫養義務,包括子女上大學期間的撫養費。但有兩種情況例外。

其一,16歲以上不滿18週歲,以其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並能維持當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給付撫育費。

其二,未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喪失勞動能力或雖未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維持生活的,或者尚在校就讀的,或者確無獨立生活能力條件的,如果父母有給付能力的,仍應負擔必要的撫育費。

2、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

3、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

二、子女撫養費的數額如何計算

1、實踐中,應根據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以及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按照下列方式確定撫養費的數額:

(1)有固定收入的,撫育費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給付。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育費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無固定收入的,撫育費的數額可依據當年總收入或同行業平均收入,參照上述比例確定。

(3)有特殊情況的,可適當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如果一方無經濟收入或者下落不明,則可用其財物折抵子女撫育費。

2、撫養費的支付方式:

(1)有條件的撫養費可一次性給付。暫時不具備條件的,可以按月或定期給付,也可按收益季度或年度給付。

(2)《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八條規定:撫育費應定期給付,有條件的可一次性給付。第九條規定:對一方無經濟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財物折抵子女撫育費。根據以上規定,撫養費的支付方式一般是按月支付,按月打入孩子撫養費的專用賬户或在探視孩子時支付,實踐中,很多當事人都要求對方一次性支付撫養費,因為這樣一來省去要錢的麻煩,二來可以折抵給付對方房款。但是,是否採用一次性的支付方式,法院要看對方的實際支付能力,以及對方當事人的態度。不直接撫養子女的一方不同意一次性支付的,法院不會判令其一次性支付。

以上就是對未成年子女撫養費的數額介紹,各位可以從上文中瞭解一下,一般是通過哪些因素來確定子女撫養費數額的。而日後,也是可以因為一些客觀情況的改變而需要變更撫養費數額。此時,建議可以協商處理,如果協商不成的話,就通過法律途徑解決。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洛陽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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