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訴不給撫養費需要什麼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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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訴不給撫養費需要什麼證據?

一、起訴不給撫養費需要什麼證據?

1、證明身份關係的證據,如身份證、户口本等;

2、是否存在血緣關係的證據,如户口本,派出所證明等;

3、是否存在合法收養關係的證據,如收養、送養協議、收養公證、收養登記等;

4、自己生活狀況的證據;

5、被告收入的證據,如工資證明、收入證明等;

6、父母是否已經死亡或父母是否無力撫養的證據,如死亡證明、殘疾證明及收入證明等;

7、收入是否顯著減少及是否影響正常生活的證據,如工資證明、收入證明及現在生活狀況的證明等。

二、離婚之後小孩的撫養費有何規定?

1、 離婚後,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關於子女生活費和教育費的協議或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2、子女撫育費的數額,可根據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和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確定。

有固定收入的,撫育費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給付。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育費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五十。無固定收入的,撫育費的數額可依據當年總收入或同行業平均收入,參照上述比例確定。有特殊情況的,可適當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所以如果雙方已經離婚,那麼小孩的撫養權是在其中一方的手上,但是那一方他是必須要給對方支付撫養費用的,這個撫養費用是給小孩的撫養費用,那麼當事人如果是沒有收到對方提供的撫養費,他可以掌握證據,向法院發起起訴,這個證據可以由對方來提出,讓對方給法院證明他的轉賬記錄,或者是其他的給付記錄,如果對方不能夠提供轉賬記錄,或者是給付記錄,那麼就説明他根本就沒有提供過撫養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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