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不到結婚證懷了寶寶撫養權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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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不到結婚證懷了寶寶撫養權怎麼辦?

在現實生活中,總是有一些非常奇特的事情發生,因為世界之大,很多事情都有可能發生,對於一些年輕人,可能會因為不成熟,一時的衝動,雙方還沒有規劃好自己的未來,還沒有領取結婚證就把孩子生下來,那麼關於領不到結婚證懷了寶寶分手之後寶寶撫養權怎麼辦?

一、未辦結婚證分手有孩子撫養權怎麼辦?

無法協商,法院將按有利於孩子成長原則確定孩子撫養權歸屬。但孩子未滿兩週歲時一般優先歸母親撫養,滿十週歲法院還會徵求孩子的意見。一方撫養子女的,另一方有權探視並支付撫養費。撫養費標準,有固定收入的,一般按其固定收入的20-30%支付;無固定收入的,由法院根據孩子實際支出、當地的生活水平及雙方經濟狀況綜合認定。

《關於人民法院審理未辦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見》中提出了“具體分割財產時,應照顧婦女、兒童的利益,考慮財產的實際情況和雙方的過錯程度,妥善分割”的原則。也就是説,照顧未成年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的利益,是人民法院在解除同居關係和審理離婚案件時均必須堅持的一貫原則。從這個意義上説,解除同居關係與離婚時的財產分割,沒有任何差別。

當然,由於同居關係畢竟沒有合法婚姻做基礎,所以在解除同居關係、確定具體財產的歸屬時,法律更多地強調了財產的個人屬性。在《婚姻法》司法解釋(二)中明確規定:“當事人結婚前,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自己子女的個人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雙方的除外。當事人結婚後,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你知道辦理結婚證手續。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夫妻雙方的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一方的除外。”

據此可知,在同居關係中,一方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也屬於對自己子女的贈與,同居關係的另一方不得以自己享有所有權為由而主張分割。從來信反映的情況看,你在與男友同居時,你母親曾贈送30萬元給你們,這屬於你母親對你本人的贈與,你男友不得主張所有權。

《婚姻法》第二十五條規定: 非婚生子女享有與婚生子女同等的權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視。不直接撫養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應當負擔子女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直至子女能獨立生活為止。

屬於事實婚姻,孩子的撫養可以兩人商量,法律是不能剝奪親屬關係的。如果要判的話,那法院就會看誰更有能裏撫養好這孩子(家的環境、人品等)財產分割,只要能證明是自己的收入的財產是不分割的,但應適當補償

財產的處理按照同居期間的共同財產依法分割,孩子有不撫養方承擔撫養費。

未辦理結婚手續不算結婚,即使同居也一樣,現成已經沒有事實婚了。孩子和財產可以雙方協商解決,孩子按婚生女子一樣,一方撫養,另一方有義務提供相應的撫養費。如果雙方協商不成,可以到法院提起民事訴訟來解決。

這麼辦:

1、雙方都有義務負擔孩子的撫養費。你們協商一下孩子跟哪一方生活和撫養費用的多少,協商意見不一致時向法院起訴;

2、家產問題,誰的東西歸誰所有,不能説清楚歸誰所有的東西平分。

不需要什麼手續的,同居關係的財產不屬於共同財產,不受法律保護,孩子方面由雙方協商,如果協商不成 ,就由法院判決!

二、男女有孩子無結婚證算夫妻嗎?

不算,沒有辦理結婚登記則不存在婚姻關係!不受法律保護的!

我國《婚姻法》第7條規定:"取得結婚證,即確立夫妻關係。就是説合法的夫妻關係是從辦理結婚登記手續,取得結婚證時算起的。法律規定結婚的唯一合法手續是取得結婚證。只有結婚證(包括《夫妻關係證明書》)才是證明婚姻當事人婚姻合法性的唯一的法律依據。

1994年2月1日民政部新的《婚姻登記管理條例》第24條規定:“未到結婚年齡的公民以夫妻名義同居的,或符合結婚條件的當事人未經登記以夫妻名義同居的,其婚姻關係無效,不受法律保護。

2001年12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第5條規定:未按《婚姻法》第8條規定辦理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訴到人民法院要求離婚的,應當區別對待: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公佈實施以前,男女雙方已經符合結婚實質要件的,按事實婚姻處理;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公佈實施以後,男女雙方符合結婚實質要件的人民法院應當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補辦結婚登記;未補辦結婚登記的,按解除同居關係處理。

三、 如果男女有了孩子但是沒有領證孩子最後誰是法定養孩子的呢

可以起訴爭取孩子撫養權。婚姻法確立瞭解決子女撫養問題的總原則是從有利於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權益出發,結合父母雙方的撫養能力和撫養條件等具體情況決定的。兩週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女方生活;如果男女雙方均無明顯過錯,各方面條件都相當,如果女方的思想品質好一些,更有時間照顧孩子,得到孩子撫養權的可能性就會更大;十週歲以上的子女,可以自己選擇隨母親或者父親生活的。 一方撫養孩子,另一方需要支付撫養費,一般為月工資收入的20%-30%。

領不到結婚證懷了寶寶,如果分手寶寶的撫養權也可以按照協商優先的原則,如果説雙方協商成功,就可以按照協商的結果進行撫養權的分割,如果協商不成,就可以求助於法院進行處理,法院處理的原則也是有利於孩子的一方撫養的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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