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男方如何爭取三歲孩子撫養權?

來源:法律科普站 2.62W

一、離婚男方如何爭取三歲孩子撫養權?

離婚男方如何爭取三歲孩子撫養權?

提供證據證明女方存在一下情況,就可能爭取到孩子的撫養權:

(1)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的;

(2)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方要求子女隨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確無法隨母方生活的。

(4)已做絕育手術或因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的;

(5)子女隨其生活時間較長,改變生活環境對子女健康成長明顯不利的;

(6)無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7)子女隨其生活,對子女成長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與子女共同生活的。

二、為了得到孩子撫養權,男方可以尋找哪些證據?

1、孩子生活環境方面的取證。

離婚案件中孩子撫養問題的處理原則,是不影響孩子的健康成長。如果雙方離婚,但有一方距離學校較近,或生活小區成熟,對孩子入學、生活最為有利,當然得到孩子撫養權的可能性就會更大。因此,這方面的取證工作也是必須的。  2、雙方基本條件的取證。

即使夫妻雙方的基本條件,如工資收入、教育程度等差異不大,但並不表示就沒有差。比如,一方的思想品質,就在爭取孩子撫養權方面尤為重要,因為直接撫養方的思想品質,會直接影響下一代的健康成長。因此,取得這一方面的證據,是比較重要的。

3、雙方父母基本條件的取證。

城市生活節奏較快,很多時候,真正帶孩子的往往不是夫妻任何一方,特別是對於學齡前兒童,通常是一方的父母帶。因此,孩子以往的生活環境,以及長期帶孩子的父母的意見及身體情況,往往也是影響孩子撫養權的一個重要方面。

4、孩子的意見相當重要。

一般,法院在處理撫養問題上,會認真聽取十週歲以上孩子的意見,並做筆錄入卷。在離婚前或離婚過程中,做好孩子的思想工作,使孩子願意隨自己生活是尤為重要的。雖然這樣會對其造成傷害,但這種傷害是避免不了的,使孩子由對其成長最為有利一方撫養,算是對其的補救吧。

孩子的撫養權的歸屬是可以在夫妻雙方訂立離婚協議時,在離婚協議中經雙方達成合意而進行約定,但是如果是雙方無法達成合意的,人民法院在判決裁定時,應當依據利於孩子成長生活的原則判定孩子的撫養權歸屬,但是要注意額是,沒有撫養權的一方對孩子是由探望權的,另一方無權剝奪。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