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離婚撫養權協議怎麼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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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離婚撫養權協議怎麼寫?

在涉外離婚當中,如果有未成年子女的話,那麼也需要對子女的撫養權作出協商。此時父母在就子女撫養權協商一致後,最好是簽訂一份協議書,避免日後產生糾紛。那麼這個涉外離婚撫養權協議該怎麼寫呢?本站小編為您做詳細解答。

涉外離婚撫養權協議

甲方(男方):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

乙方(女方):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

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過充分的協商,現就雙方離婚後變更子女撫養權等相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一、女兒__自 年 月 日起由女方__撫養,直至年滿18週歲,其間負責其日常生活、健康和教育等方面的監護。

二、被撫養人的撫養費及支付方式

1. 男方__ 則每年支付撫養費__元,不承擔具體撫養工作。

2.男方應於每年的12 月1-5日前將兒子的撫養費匯至女方指定的銀行帳號。

三、探視權

1.男方對孩子_____享有探望權。

2.探望時間及方式,沒有撫養的一方每個月可以探望一次。

3.探望之前,必須先經與女方電話聯繫。探望期間,要保證孩子的安全及身心健康、愉快。

四、如遇其它未盡事宜或應時事宜,按照一切有利於孩子的原則,互諒互讓,協商解決。

五、本協議一式叁份,甲、乙雙方各一份,一份交派出所辦理孩子的户口遷移手續,户口遷移手續自本協議簽訂後三個月內辦理完畢。

六、本協議自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____      乙方:____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相關知識:涉外離婚子女撫養費問題

參照我國婚姻法等法律規定,撫養費不單指生活費,《婚姻法》解釋(一)第21條明確規定,“撫養費”包括三項,即生活費、教育費和醫療費。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中規定:“有固定收入的,撫養費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20%—30%的比例給付,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養費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超過月總收入的50%……”離婚案件中,孩子撫養費應按照法律規定給付,雖然在個案中會有地區和經濟水平上的差異。

(一)子女撫養費數額的計算,需要綜合考慮以下三個方面的因素:

1、 女的實際需要;

2、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

3、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

(二)離婚後,不和子女一起生活的父/母一方,根據收入狀況分為:

1、有固定收入的,撫養費數目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20%—30%。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育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收入的50%。這裏的“月總收入”指工資總額,包括工資、獎金等。這可以通過申請法院調查令來調查;

2、無固定收入的,撫養費的數目可依當年的收入或同行業的年平均收入,參照確定。

3、有特殊情況的,如子女長期患有重大疾病、或子女殘疾的,可適當增加。

關於子女撫養權的問題,父母可以直接在離婚協議書當中進行約定,當然也可以格外單獨簽訂一份協議,只要內容不違反法律的規定,那麼自雙方簽字之後就具有法律效力。要是你在這方面遇到了什麼問題的話,可以直接來電諮詢我們本站的在線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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