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後鎖要撫養費的條例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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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後鎖要撫養費的條例有哪些?

撫養費是指夫妻離婚後,不撫養孩子的一方支付給未成年子女的生活費及教育費。支付撫養費是夫妻應盡的義務,那麼關於離婚後鎖要撫養費的條例有哪些呢?我國並沒有索要撫養費相關的條例。撫養費的支付金額夫妻雙方可以協商決定,如果一方不支付,可向法院提起訴訟,由法院強制執行。

法律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三十七條 離婚後,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關於子女生活費和教育費的協議或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

子女撫育費的數額,可根據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和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確定。

有固定收入的,撫育費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給付。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育費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五十。無固定收入的,撫育費的數額可依據當年總收入或同行業平均收入,參照上述比例確定。 有特殊情況的,可適當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數額確定

子女撫育費的數額,考慮以下三個方面:

①子女的實際需要;

② 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

③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

離婚後,不和子女一起生活的父/母一方,根據收入狀況分為:

① 有固定收入的,撫育費數目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20%-30%。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育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收入的50%。

這裏的“月總收入”指工資總額,包括工資、獎金等。可申請法院調查令來調查。

② 無固定收入的,撫育費的數目可依當年的收入或同行業的年平均收入,參照①確定。

一般參照《道路交通事故賠償項目參照標準》來確定的年平均人收入、年平均生活費來作為依據。

③ 有特殊情況的,如子女長期患有重大疾病、或子女殘疾的,可適當增加。

以上就是離婚後鎖要撫養費的條例有哪些的問題,撫養子女是父母應盡的義務,即使夫妻離婚,但是其父(母)子(女)關係也不會因為離婚而終結,所以支付撫養費是必須要執行的。父母離婚對於子女的傷害很大,希望夫妻能珍惜婚姻關係,給孩子一個好的成長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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