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監護人反饋意見怎麼寫?

來源:法律科普站 3.23W

一、學校監護人反饋意見怎麼寫?

學校監護人反饋意見怎麼寫?

寫孩子所在學校管理優缺點,對孩子老師的感謝與建議。如看到孩子一學期以來的德、智、體、美、勞得到了全面發展,倍感欣慰。孩子懂事、好學、上進,與老師的嚴格要求和辛勤勞動是分不開的。

首先,在寫家長意見的時候措辭要準確而略謙恭,畢竟更多的時間裏教師是孩子的監護人,所以,彼此的地位是對等的;

其次,寫的內容希望能夠更多的以孩子為中心,大家一起提出對教育孩子更為有效的方法;

最後,也是比較關鍵的一點,教師和家長有了矛盾,吃虧的一定是孩子。所以,問題也好,誤會也好,矛盾也好,都是溝通不夠才出現的困擾。溝通是家長和教師工作的重點,只有三個點都做好,教育才能算是成功的。希望當事人能夠多和教師及孩子溝通,最好能三個人當面溝通,對大家都是有幫助的。

二、監護人意見填寫範本

在這段時間裏,孩子的進步較大。這離不開老師的精心培育,孩子進步的一點一滴都悄悄的刻在我們心裏。作為家長,我們也非常希望老師對孩子的關注更多一點,及時向我們反映孩子的不足,我們會對孩子的缺點加以指導改正。

意見及建議:

1、加強作業的監督,做好各科作業總量的控制,分層佈置作業;

2、上課注意程度差的學生,方法多樣靈活有趣;

3、加強家校溝通;等等。範文在後面。

三、監護人的監護職責有哪些?

監護是監護人對被監護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合法權益依法實行的監督和保護。

根據我國司法解釋,監護人的監護職責即監護的內容主要包括對被監護人的人身監護(保護、照顧和管教)、財產監護(管理、保護)以及代理被監護人的權利。如果把監護人與被監護人限定為父母與未成年子女,父母對未成年子女的監護關係實際就是大陸法系國家規定的父母對未成年子女的親權關係。親權是父母基於其特定身份對未成年子女特有的權利和義務(英美法系國家則對此稱為父母對未成年子女的監護權)。從現代國外立法看,親權的內容主要包括三個方面:

1、父母對未成年子女人身上的監護(保護教養權、住所決定權、監督權、子女返還請求權等);

2、父母對未成年子女財產上的監護(子女特有財產的管理、使用、收益及為管理上所必要的處分權);

3、代理未成年子女的權利

綜上所述,學校要求監護人反饋意見建議,説明學校非常重視學生的教育和培養,尊重家長對於學校教育管理中提出的意見建議,作為學生的監護人,家長在填寫反饋意見的時候,應當清晰的表達自己的觀點和態度,語言措施禮貌準確,既説明自己對於學校教育管理的要求,也表達出對於學校教育付出的感謝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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