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撫養費山東征收的條例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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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撫養費山東征收的條例是什麼

社會撫養費山東征收的條例是什麼

第三十六條對不符合本條例規定生育子女的公民,由縣(市、區)人民政府衞生和計劃生育行政部門以所在地的縣(市、區)人民政府上一年度統計公報公佈的城鎮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年人均純收入為基數,按照男女雙方各自的子女數分別計徵社會撫養費。

第三十七條對符合本條例第二十條規定情形之一,妊娠前未申請辦理生育證的,由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責令其妊娠後補辦生育證;生育時仍未申請補辦生育證的,由縣(市、區)人民政府衞生和計劃生育行政部門對夫妻雙方分別處以五千元罰款。

對不符合本條例第二十條規定,每多生育一個子女,依照第三十六條規定基數的三倍徵收社會撫養費。

第三十八條對符合法定結婚條件未辦理結婚登記而生育第一個子女的,應當自生育之日起六十日內補辦結婚登記;逾期未補辦的,依照第三十六條規定基數的五分之一徵收社會撫養費。

對不符合法定結婚條件而生育子女的,依照第三十六條規定基數徵收社會撫養費。

有配偶者與他人生育子女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生育子女的,每生育一個子女,依照第三十六條規定基數的三倍徵收社會撫養費。

第三十九條對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子女的流動人口徵收社會撫養費,依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十條社會撫養費的徵收,由縣(市、區)人民政府衞生和計劃生育行政部門作出書面徵收決定;縣(市、區)人民政府衞生和計劃生育行政部門可以委託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作出書面徵收決定。

社會撫養費是我國計劃生育的一個政策,不過撫養費的收費標準有很多,國家會根據不對的情況,實行不同的徵收方式。社會撫養費是根據當地的實際經濟水平決定的 ,每個地區的徵收標準都是不一樣的,大家不用進行對比,沒有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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