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體土地使用證辦理流程
來源:法律科普站 2.96W
1、申請
(1)、由農村村民個人向所屬鄉鎮國土資源管理所提出申請,領取土地登記申請審批表。
(2)、提交個人身份證或農村居民户口簿複印件一份。
(3)、土地權屬材料(82年5月14日以前,提交村、隊權屬來源證明書;82年5月14日以後,提交農村建房使用證;97年4月以後提交農村建房申請書、農村建設用地批准書等)。
2、調查
由鄉鎮國土資源管理所對申請者的用地進行地籍調查、地籍測量、申請人現場指界、鄰宗地簽字蓋章,填寫地籍調查表,繪製宗地草圖。
3、審核
先由鄉鎮國土資源管理所進行審核,再報縣國土資源局審核,審核用地材料是否合法,用地界線是否無爭議,用地面積是否準確。
4、審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