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證什麼時候辦理 - 土地使用證辦理流程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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擁有土地使用權的同時我們還需要辦理土地使用證,土地使用證能夠直接證明土地使用權的擁有,否則後續出現什麼情況需要證明土地使用權擁有的話,是非常麻煩的,但是對於土地使用證的辦理很多人都不瞭解,不知道應該在合適去辦理土地使用證。那土地使用證什麼時候辦理呢?

土地使用證什麼時候辦理,土地使用證辦理流程是什麼

土地使用證什麼時候辦理

土地使用證在土地登記申請書批准下來之後我們就應該儘快到當地的土地管理部門進行辦理,以免後續使用土地的時間收到影響。材料齊全,經地籍調查、權屬審核符合發證標準條件的:初始登記自受理申請之日起60日內完成;土地所有權、使用權變更登記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0日內完成;土地其他權利登記及變更登記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5日內完成。

土地使用證的辦理流程:

(一)集體土地使用證辦理程序:

土地使用證辦理程序《集體土地使用證》辦理程序根據《土地管理法》及《土地登記規則》的規定,土地登記按照土地登記申請——地籍調查——權屬審核——登記發證的程序辦理。

1 、土地登記申請書

2 、土地使用權利人身份證或户口冊複印件

3 、土地使用的權屬證明材料 ( 政府行文 )

4 、初始登記頒發的土地證書

5 、建設用地批准書 ( 土地違法案件行政處罰決定書)

6 、批准用地繳税費發票或罰款收據複印件 申請者提交以上資料後,國土資源所派員進行地籍權屬調查,符合規定的在 20 個工作日內給予辦理並報縣級人民政府審查批准,由縣級人民政府登記造冊,核發證書,確認使用權。

(二)國有土地使用證辦理程序:

《國有土地使用證》辦理程序 根據《土地管理法》及《土地登記規則》的規定,土地登記按照土地登記申請書——地籍調查——權屬審核——登記發證的程序辦理

1 、土地登記申請書;

2 、單位、法定代表人證明,個人身份證明或者户籍證明;

3 、土地權屬來源證明材料 ( 政府材料 ) ;

4 、初始登記頒發的土地證書;

5 、地上附着物權屬證明;

6 、建設用地批准書 ( 土地違法案件行政處罰決定書) ;

7 、批准用地繳税費發票或有關土地使用權出讓金支付憑證。 委託代理人申請土地登記的,還應當提交授權委託書和代理人身份證明。 申請者提交以上資料後,國土資源部門派員進行地籍權屬調查,符合規定的在

20 個工作日內給予辦理並報縣人民政府審查批准,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登記造冊,核發證書,確認使用權。

擁有土地使用權之後我們不僅可以對土地進行使用,我們還需要繳納相應的土地使用税,這是當前很多人都容易忽視的,如果不繳納土地使用税的話可能帶來的後果是非常嚴重的,所以我們一定要重視這方面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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