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波集體土地使用證如何辦理?

來源:法律科普站 1.24W

我國的土地大體分為集體土地和國有土地,農村建設用地就是集體土地的一種,農民興辦工廠的話,首先得拿到一塊土地。拿到土地後,農民還得辦理一個集體土地使用證,這樣才能合法的使用。那麼,寧波集體土地使用證如何辦理?下面小編結合當地政策和大家講一講。

寧波集體土地使用證如何辦理?

一、寧波集體土地使用證如何辦理?

1、申請

由農村村民個人向所屬鄉鎮國土資源管理所提出申請,領取土地登記申請審批表。提交個人身份證或農村居民户口簿複印件一份。土地權屬材料(82年5月14日以前,提交村、隊權屬來源證明書;82年5月14日以後,提交農村建房使用證;97年4月以後提交農村建房申請書、農村建設用地批准書等)。

2、調查

由鄉鎮國土資源管理所對申請者的用地進行地籍調查、地籍測量、申請人現場指界、鄰宗地簽字蓋章,填寫地籍調查表,繪製宗地草圖。

3、審核

先由鄉鎮國土資源管理所進行審核,再報縣國土資源局審核,審核用地材料是否合法,用地界線是否無爭議,用地面積是否準確。

4、審批

經審核符合“用地面積清楚,界址準確,權屬合法,無爭議”原則的,可批准並進行張榜公佈,在公佈一個月內無單位或個人對其提出爭議的,由縣人民政府頒發集體土地使用證。

二、哪個部門負責發放集體土地使用證?

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由土地所有者向土地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提出土地登記申請,由縣級人民政府登記造冊,核發集體土地所有權證書,確認所有權。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依法用於非農業建設的,由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提出土地登記申請,由縣級人民政府登記造冊,核發集體土地使用權證書,確認建設用地使用權。設區的市人民政府可以對市轄區內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實行統一登記。

農民集體所有土地用於非農業建設的,才需要給使用權人發給土地使用證,發證機關為縣級或者市級土地管理部門。

綜上所述,農民拿到集體土地後,想進行非農建設的,要向村委會提交土地使用申請表,村委會初步調查後,交給鄉鎮土地部門複核。鄉鎮部門完成審核後,移交給縣級土地管理部門審批,由其發放集體土地使用證。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