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仲裁不請律師 - 你真能搞定嗎

來源:法律科普站 1.79W

 打官司要請律師,大家應該不會有異議,畢竟專業的事還是要交給專業的人去做。對於案件當事人來説,能請律師肯定會去請律師,沒請律師的當事人應該都有不同的苦衷。

勞動仲裁不請律師,你真能搞定嗎

勞動爭議案件,以我從事多年勞動爭議案件的經歷來看,其實絕大多數勞動者都沒有聘請律師,這其中的原因無外乎下面幾個方面:

一是,一般的勞動爭議案件標的都比較小,勞動者又都是外行第一次打官司,由於牽涉到切身利益,問題和想法特別多,律師的工作比較繁瑣,投入產出比很低,所以律師通常都不願意代理勞動爭議案件。

二是,即便是有律師願意代理,由於標的不高,律師費用會佔很大的比例,到頭來白忙活一場,勞動者算下來很不划算,所以乾脆也就不請律師了。

三是,現在勞動者獲取法律知識的途徑是過去無法比擬的,比例説搜索引擎,公眾號文章,短視頻等,快速且便捷,勞動者看了多遍之後,覺得自己一下子提升了很多,自信心爆棚,覺得自己完全可以勝任律師的工作了。下面以最新一個勞動者自己去打官司的案例與大家分享:

李某於2018年7月4日入職一家知名物流公司做快遞員,每個月的平均工資是在10500元左右,2023年6月9日,李某與協管人員發生衝突,然後李某就不送快遞了,但是他仍然打卡至6月28日並處理公司的日常事務。李某在6月15日打卡時系統顯示他已經離職,提交了系統截圖為證,李某主要是想證明公司在6月15日解僱了他。後來他越想越氣,氣得讓他晚上睡不着覺,一衝動,馬上自己去申請了勞動仲裁,沒有請律師.

  他認為公司的系統顯示他已經離職就是解僱他,然後要公司賠償10萬元。可是接下來仲裁庭的裁決直接讓他傻眼了:仲裁庭認為李某認為公司是6月15日解僱,但是他卻上班到6月28日,解僱不成立!

律師評析:李某怎麼也沒有想到,他眼中這麼簡單的案件,竟然會徹底地輸得一塌糊糊塗,簡直是沒有天理。李某犯的最大錯誤就是無法證明是6月15日離職,因為在這個時間之後他仍然在上班維護着日常工作,因為有些客户是固定客户,是要他去攬收快遞的,在他眼裏要對得起老客户,要有職業道德,公司不仁而他不能不義!公司虐他千百遍,他等公司如初戀。多麼善良,多麼樸素的想法,但是可惜用錯了場合!他用自己想當然的心態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而不是用法律知識。




  本案中,如果李某在與單位協管員發生衝突後,就及時諮詢律師,在律師的指導下走好每一步,最起碼的律師肯定不會讓他確定一個解僱時間後繼續上班工作,這是自相矛盾的做法,是無法勝訴的!由於李某太過於自信,一下子損失了10萬元!也許他是為了省下一筆律師費,但是結果卻是為公司省下了10萬元的賠償金,這省得也夠徹底的。他是把打官司看作是沒有一點技術含量的工作!在這裏奉勸那些想打官司的讀者,專業的事情還是要交給專業的人來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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