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婚姻糾紛律師:起訴離婚 - 原告需要準備哪些訴訟材料提交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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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不能協議離婚的案件,一般會選擇向法院起訴離婚。起訴離婚和協議離婚需要的材料不同,杭州離婚律師今天全面整理一下起訴離婚所需要的材料。

杭州婚姻糾紛律師:起訴離婚,原告需要準備哪些訴訟材料提交法院?

一、原被告身份材料

提供含有夫妻雙方姓名、性別、年齡、民族、住所身份證件號碼等基本信息的材料,如身份證、户口簿、居住證明、護照等;

二、婚姻關係證據

比如,結婚證,或者婚姻登記機關出具的婚姻關係成立的證明資料等;

如果雙方在境外辦理的結婚登記,需要經境外公證處公證及中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材料。

三、證明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材料不是必需,即便沒有也可以起訴離婚。

重婚或與他人同居的證據:重婚的,可以提交該方因重婚罪被刑事處罰的法律文書;一方與他人同居的,可提交相關的證據;

如果是賭博、吸毒屢教不改的,可以提供有關機關出具的證明等;

因感情不和分居滿兩年的,可提交相關的證據;

一方被宣告失蹤的,可以提交法院宣告失蹤的民事判決書;

四、爭取撫養權的證據。

根據資深情況提供自己有利於撫養孩子和對方不利於撫養孩子的證據。

五、夫妻共同財產的財產證據。

比如,可以提供房產證、車輛行駛證,存款、股權、股票等證據。

六、如果簽過婚內財產協議,需要提供相應的複印件。當然,如果婚內財產協議的約定對自己不利,可以先不提供。

有夫妻共同債務需要提供共同債務的證據。

律師提醒:以上材料並非都是必須提供的。在第一次起訴離婚時,若對方不同意離婚或者不明晰對方對離婚的態度,可以先不主張財產分割。如果在第一次起訴離婚時對方同意離婚了,可以直接將財產調解進去,或者增加訴訟請求,請求法院就夫妻財產問題一併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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