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刑事案件律師螞蟻刑辯團隊承辦的聚眾鬥毆案 - 十八名被告人均被宣告緩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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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刑事案件律師螞蟻刑辯團隊承辦的聚眾鬥毆案 十八名被告人均被宣告緩刑

2018年2月,刑事律師螞蟻刑辯團隊接受委託,指派張志華、王燦兩位律師為一起聚眾鬥毆案件的被告人邵某某進行辯護。在螞蟻刑辯團隊的努力下,邵某某最終被宣告緩刑,該案的其餘十七名被告人也全部被宣告了緩刑。

2017年10月25日15時許,南京某房地產營銷策劃公司(以下簡稱營銷公司)的員工與某公司售樓處(以下簡稱售樓處)員工因爭搶客源發生糾紛,在糾紛過程中,營銷公司的員工被對方人員毆打。得知上述情況後,當日16時許,營銷公司負責人,即被告人邵某某趕至售樓處處理員工被打之事,並向對方討要説法。在處理過程中,雙方矛盾升級併產生肢體衝突,雙方人員均不同程度受傷,其中售樓處員工三人屬於輕微傷。2018年6月1日檢察機關提起公訴,指控邵某某及其公司員工共十八人涉嫌聚眾鬥毆罪。

案件發生後,螞蟻刑辯團隊接受委託,指派張志華主任、王燦律師擔任該案件中邵某某的辯護人。辦理過程中,張志華主任、王燦律師在多次會見被告人,充分聽取被告人意見,仔細審閲全部案卷材料後,為邵某某做出了罪輕的辯護,並希望法院對被告人邵某某適用緩刑。

二位辯護人提出:被告人邵某某系主動投案,其行為構成自首,依法可以從輕或減輕處罰;該案的發生,由對方人員毆打被告人邵某某的員工引起,並且在討要説法過程中,營銷公司員工也遭到了對方的毆打,對方亦存在過錯;該案由民事糾紛所引起,衝突時間極短,並且在衝突發生後邵某某多次極力阻止,邵某某的主觀惡性較小,社會危害性不大;案發後,邵某某的家屬積極與被害人進行溝通,並進行了補償,也取得了被害人的諒解,依法應當從輕處理;被告人邵某某之前從未有過犯罪記錄,本次犯罪也系初犯、偶犯,建議對被告邵某某適用緩刑。

最終,法院採納了辯護律師的全部意見,判處被告人邵某某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二個月。另外,本案的其餘十七名被告人也都被宣告了緩刑。

來源丨螞蟻刑辯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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