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無罪辯護被告認罪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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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無罪辯護被告認罪怎麼辦?

一、刑事案件無罪辯護被告認罪怎麼辦?

根據刑事訴訟法規定,辯護人的責任是根據事實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無罪、罪輕或者減輕、免除其刑事責任的材料和意見,維護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訴訟權利和其他合法權益。所以即使被告人當庭認罪的,只要辯護律師有充分證據證明被告人無罪的,辯護律師依然可以在庭審過程中,堅持做無罪辯護。辯護律師應申請休庭,和被告人協商處理。

但事實上,此種情況一旦發生,辯護律師如果對被告人改變訴訟立場的行為(當庭翻供)置之不理,而繼續從事無罪辯護活動,這種所謂的“獨立辯護”,是無法讓人接受的。

二、做無罪辯護的條件有哪些?

1、被告不具有犯罪主觀要件。犯罪或由故意構成,或由過錯構成。以故意為犯罪構成要件的犯罪因被告不具有主觀故意而不構成該故意犯罪。以過失為犯罪構成要件的犯罪,因被告不具有過失而不構成該過失罪。既無故意也無過失則不構成任何犯罪。

2、被告不是犯罪主體。犯罪還須同時滿足刑法規定的主體要件。犯罪主體需達到一定的刑事責任年齡,並具備刑事責任能力。

3、被告犯罪行為證據不足。“罪刑法定”、“罪刑相適應”等法定基本原則作為刑事審判的基本原則,《刑事訴訟法》確定了無罪推定的原則。證據不能形成完整的證據鏈或證據鏈條脱節,將影響犯罪事實的認定,應該進行無罪辯護。

4、案機關程序違法。違反法定程序取得的證據難以保證其真實與公正性,用以證明案件事實極有可能出現差錯。

任何犯罪必須同時具有適格的犯罪主體、犯罪的故意和過失、侵犯了法律保護的犯罪客體,而且具有犯罪的客觀行為,才可以認定犯罪成立,否則可作無罪辯護,本文第三部分無罪的法定事由可以作為實體辯護的主要依據。

綜上所述,刑事犯罪中,律師接到當事人的委託做辯護,要根據掌握的事實。有時候,在庭審階段其作出無罪辯護詞後,被告又反悔認罪的,這種情況下,律師可以申請休庭,如果其認定被告無罪,堅持做無罪辯護也是對的。作為辯護律師,應該找出被告反悔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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