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轉農的七個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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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轉農”條件:
1.在城鎮沒有固定職業和居所的,跟隨父母在農村生活的未婚人員。
2.由於就讀大中專院校或者技校而將户口“農轉非”的,畢業後若沒有合適工作回原籍的畢業生。
3.在城鎮沒有固定職業,在農村有分配好的宅基地並能建造好房子登記有門牌,並在農村生活居住的本人、配偶及未婚的子女。
4.夫妻中有一方是農業户口,若是非農業户口房在城鎮並無穩定的職業並且在農村生活的。
5.已經掛牌“村改居”的村委會,一律不可辦理”非轉農“的户口遷回。
6.在原徵地辦理了就地”農轉非“,若如今户口和本人均還在農村生活的人員,方可“非轉農”。
7.已經有規劃好”村改居“但還沒有掛牌的村委會,以上符合(3)、(6)項不可辦理户口遷回。
《中華人民共和國户口登記條例》
第十三條公民遷移,從到達遷入地的時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內,農村在十日以內,由本人或者户主持遷移證件向户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入登記,繳銷遷移證件。

非轉農的七個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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