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抵押權的對內效力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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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房屋抵押擔保的債權範圍。房屋抵押擔保的債權範圍主要包括主債權、利息、遲延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實現抵押權的費用等六項。
2.先受償效力。房地產抵押權的對內效力,簡而言之,即房地產抵押權人有就受擔保的債權對抵押的房地產優先受償的權力。房地產抵押權人在其債務人屆期不履行債務時,無須經房地產抵押人的同意即可對抵押的房地產予以處分,並從變賣的價款中優先於普通債權人獲得清償。
3、房地產抵押權所涉及的物的範圍效力。主要有房地產自身;房地產的從物;房地產的從權利;孳息。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條,為擔保債務的履行,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不轉移財產的佔有,將該財產抵押給債權人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抵押權的情形,債權人有權就該財產優先受償。前款規定的債務人或者第三人為抵押人,債權人為抵押權人,提供擔保的財產為抵押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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