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子可以申請強制執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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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子可以申請強制執行嗎?

一、租房子可以申請強制執行嗎?

1、一般不可以向法院提出強制租賃他人房屋的申請。

法院採取強制執行措施前簽訂的租賃合同可以繼續履行,房屋所有權變動不破租賃,承租人可以繼續佔有和使用房屋,待租賃期滿後退出。

2、租的房子法院可以強制執行,但不得影響租户居住。

房屋被法院強制執行的,所有權發生轉移時,不影響承租人對房屋享有使用權,原租賃合同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在被執行人與案外人(承租人)簽訂的租賃合同時在法院查封之前,案外人(承租人)實際佔有該房屋的時間在法院查封之前,不影響法院的執行。案外人(承租人)已經向執行法院提出書面執行異議申請書並附有相關證據材料,會影響執行。

二、強制執行申請權能否繼承?

1、強制執行申請權繼承,繼承人申請執行的條件:

(1)據以申請執行的法律文書已經生效,生效法律文書具有給付內容且執行標的和被執行人明確;

(2)申請執行人是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權利人或其繼承人、權利承受人;

(3)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履行期已經屆滿,義務人仍未履行的;

(4)應當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請;

(5)必須在法律規定的期限內提出申請。

2、法定繼承能強制執行。但必須是人民法院生效裁判載明的法定繼承內容才能強制執行。

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當事人必須履行。如果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也可以由審判員移送執行員執行。

三、強制執行在什麼情況下申請?

法律文書已經生效、義務人在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期限內未履行義務,可以提出強制執行的申請。具體提出此類申請,需要滿足以下的條件:

1、申請強制執行的法律文書已經生效

生效的法律文書是法院據以強制執行的依據,是權利人能夠申請法院強制執行的前提。如果一個法律文書還尚未生效,則不具有既判力。因此,申請法院強制執行的前提是申請執行的法律文書已經生效。

2、申請執行人是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權利人或其繼承人、權利承受人

執行案件的申請主體是申請執行人,任何案件都要求主體適格,執行案件也不例外。申請執行人必須是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權利人或其繼承人、權利承受人,否則,就沒有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的資格。

3、申請執行人在法定期限內提出申請

申請強制執行也有相應的期限限制,申請執行人應當在法律規定的期限內及時向法院提出申請。一般情況下,應當自義務人義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兩年內向法院提出申請。適用特殊期限的,應當按照相應的法律規定期限申請執行,如公民申請執行生效的行政判決書、行政裁定書、行政賠償決定書和行政賠償調解書的時限為一年。

4、義務人在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期限內未履行義務

法律文書生效後,文書中確定的義務人已經在義務履行期內履行了相應義務,則生效法律文書已經履行完結,就不存在申請執行一説。只有當義務人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所確定的義務,申請執行人才能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5、申請執行的法律文書有給付內容,且執行標的和被執行人明確

申請執行人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必須有可執行的事項,也就是説據以執行的法律文書中必須包含給付內容。如果該生效法律文書只是確定某一法律關係,則其不具有給付內容,不能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除此之外,執行標的和被執行人也應當是明確具體的,否則將無法進入執行程序。

6、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執行案件也需要符合管轄的相關規定,因此,申請執行人應當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一般情況下,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以及刑事判決、裁定中的財產部分,由第一審人民法院或者與第一審人民法院同級的被執行的財產所在地人民法院執行。法律規定由人民法院執行的其他法律文書,由被執行人住所地或者被執行的財產所在地人民法院執行。

個人、單位確定自己滿足了強制執行的條件之後,可以採取合法的方式,收集證明自己滿足了相應條件的證據,然後帶着這些證據向法院提出強制執行的申請。對租房子可以申請強制執行存在其他相關疑問的,可通過點擊下方“立即諮詢”按鈕,我們會匹配專業律師為您解答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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