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遷補償不服如何申請複議

來源:法律科普站 9.22K

可以行政複議也可以訴訟,行政複議是向行政機關上級部門提起意見。其具體流程如下:
一、申請
申請人申請行政複議,應當在知道被申請人行政行為作出之日起60日內提出(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當理由耽誤法定申請期限的,申請期限自障礙消除之日起繼續計算。
二、受理
行政複議機關收到行政複議申請後,應當在5日內進行審查,對不符合行政複議法規定的行政複議申請,決定不予受理,並書面告知申請人;對符合行政複議法規定,但是不屬於本機關受理的行政複議申請,應當告知申請人向有關行政複議機關提出。
三、審理
行政複議機構對案件進行審理。
四、決定
行政複議機關應當自受理行政複議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行政複議決定;但是法律規定的行政複議期限少於60日的除外。情況複雜,不能在規定期限內作出行政複議決定的,經行政複議機關的負責人批准,可以適當延長,並告知申請人和被申請人;但是延長期限最多不超過30日。
《行政複議法》第九條

房屋拆遷補償不服如何申請複議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