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合同糾紛處理期限是多久
一、租房合同糾紛處理期限是多久?
合同糾紛的文章" target="_blank" >租房合同糾紛處理期限是3年,超過訴訟時效會喪失勝訴權。
《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條 【普通訴訟時效、最長權利保護期間】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二、在哪些情形下可以單方解除租房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屆滿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
(三)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四)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五)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租房合同糾紛的代理人範圍有哪些?
(一)律師、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
(二)當事人的近親屬或者工作人員;
(三)當事人所在社區、單位以及有關社會團體推薦的公民。
四、租房合同糾紛開庭後法庭調查流程是怎樣的?
(一)當事人陳述;
(二)告知證人的權利義務,證人作證,宣讀未到庭的證人證言;
(三)出示書證、物證、視聽資料和電子數據;
(四)宣讀鑑定意見;
(五)宣讀勘驗筆錄。
五、租房合同糾紛的質證流程是怎樣的?
(一)原告出示證據,被告、第三人與原告進行質證;
(二)被告出示證據,原告、第三人與被告進行質證;
(三)第三人出示證據,原告、被告與第三人進行質證。
可見,發生租房合同糾紛後,承租人、出租人或者相關的利害關係人都一定要在法定訴訟時效內依法處理,處理租房合同糾紛的方式也非常多,例如自行協商,請居民調解委員會介入調解,在有仲裁協議的情況下還能申請仲裁,沒有仲裁約定的可以向法院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