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產權如何轉讓?

來源:法律科普站 2.29W

如果房屋產權本人想要把房屋產權轉讓的時候,買賣的雙方必須要簽訂房屋產權的轉讓合同還有歸屬的協議書,但是有很多人都是初次轉讓房屋,所以對於相關的知識並不是很瞭解。

房屋產權如何轉讓?

辦理的程序:先是由雙方當事人提出轉讓的書面申請,接着便接受受理審查看是否能夠符合轉讓的條件,之後需要到房屋進行現場的勘測,再對房屋做出價格評估,完成這些審查之後便填寫轉讓的申請審批表,通過審核之後再由報局批准,簽訂房屋使用權的轉讓合同。

轉讓的方式

1、買賣。買賣是作為轉讓廣泛的方式,買賣是以價金的支付為房屋使用權的對價。通常我們所説的房屋使用權轉讓也就是指房屋使用權“買賣”。

2、抵債。抵債也是買賣的一種特殊形式,差別是隻不在於過價金的支付條件還有期限不同而已。在房屋使用權進行買賣時,房屋使用權的移轉與價金的支付是對等來進行的,若是以房屋使用權來抵債時,先是支付價金,抵的債也就視為已付的價金了。

3、交換。若是以交換的方式來轉讓房屋使用權的,則房屋的使用權對價不是價金,而是其他的財產或是特定的財產權益。房屋的使用人把使用權移轉給受讓人,以這種方式可取得受讓人所提供的其他的財產或者特定的財產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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