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房屋抵押手續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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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房屋抵押手續的規定

房屋抵押也是涉及不動產權利變更的事宜,在進行房屋抵押時,需要辦理相關的抵押登記手續。辦理房屋抵押登記需要提交登記所需要的材料,按照抵押登記需要的流程進行操作。下面,本站小編為您介紹有關內容。

辦理房屋抵押手續的規定

1、登記申請書原件;

2.申請人身份證明;

3.房屋所有權證(原件及複印件),共有的房屋還需提交共有權證(原件及複印件)、共有人同意抵押的書面意見原件(共有人共同簽訂抵押合同的除外);按份共有的房屋,以其所有份額設定抵押的,可不提供其他共有權人的共有權證及共有人同意抵押的書面證明;

4.國有土地使用證(整宗房地產);

5.主債權合同原件、抵押合同原件;

6.未辦理抵押權預告登記的,申請房屋轉移登記和抵押登記一併辦理的,提交抵押權人簽署的領取房屋他項權證後向借貸人放款的具結原價;

7.以已購公有住房抵押的,提交原購房合同,其中央產已購公有住房抵押的,提交央產房上市出售確認表原件;

8.抵押當事人認定的已銷售和辦理轉移登記房屋的清單原件(房地產開發項目)。

知識延伸:抵押權轉移登記需要的材料

1.登記申請書原件;

2.申請人的身份證明;

3.房屋所有權證;

4.房屋他項權證書原件;

5.主債權已轉讓的證明文件原件及房屋抵押權轉讓協議原件。

房屋抵押登記涉及不動產權利的變更,相關當事人一定要注意有關細節和法律規定,嚴格遵循法定的步驟和程序,以免引起不必要的糾紛。當然,如果你不明白房屋登記的具體規定的,可以諮詢本站網站的相關律師,我們將竭誠為你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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