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給子女買房子補借條是否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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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給子女買房子補借條是否可以?

一、父母給子女買房子補借條是否可以?

父母給子女買房子補借條是可以的,只要雙方都願意的話就可以。借條上只有指紋沒有簽字生效,不管是借條還是其他類型的當事人雙方協商一致的合同,在擬定之後,都可以採用簽字或者是按手印的方式來建立民事關係。

相關法律規定:《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條【合同成立時間】當事人採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當事人均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時合同成立。在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之前,當事人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時,該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訂立,當事人未採用書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時,該合同成立。

二、寫借條的注意事項是什麼?

(1)應寫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最好能附一個身份證號碼;

(2)應寫清楚借款金額,包括大寫和小寫的金額;

(3)應寫清楚借款時間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確的借款期限;

(4)應寫清楚借款的利息,應有明確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終應支付的借款利息總額(包括大寫和小寫金額),以及支付方式等約定;

(5)應寫清楚借款本息償還的年月日時間及付款方式;

(6)應有借款本人親自簽章、手印或親筆書寫的簽字。

(7)如數額較大也應註明借款用途,或交付款記錄。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訴時,應當提供借據、收據、欠條等債權憑證以及其他能夠證明借貸法律關係存在的證據。

當事人持有的借據、收據、欠條等債權憑證沒有載明債權人,持有債權憑證的當事人提起民間借貸訴訟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被告對原告的債權人資格提出有事實依據的抗辯,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原告不具有債權人資格的,裁定駁回起訴。

父母用自己的資產給子女購買房屋的情況之下,如果説不是贈予,是屬於借貸關係的話是需要子女出具借條的,這是符合法律規定的,當然如果説當時沒有打借條之後想要補寫借條的話也是可以的,這是符合我們國家《民法典》當中相關規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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