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證上加老婆名字需要什麼證件

來源:法律科普站 2.14W

一、房產證上加老婆名字需要什麼證件?

房產證上加老婆名字需要什麼證件

房產證上加老婆的名字需要準備的手續是結婚證、身份證、房產證原件和複印件。收費標註的參考依據是:

第一種:有房無貸,那麼在加名字所需費用就是80元工本費、25元地籍圖費、5元貼花費,如順利20天后可拿到新的房產證。

第二種:有房有貸,那麼就需要先去銀行辦理抵押變更手續,除支付上述110元手續費外,如貸款是純公積金的,還需另外支付100元;如貸款是組合形式的(公積金商業貸款),還需另外支付200元。

二、哪些房產是夫妻共有的?

1、婚姻期間夫妻雙方共同購買的公房、商品房、經濟適用房、私有房屋;

2、夫妻一方在婚前承租、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購買的房屋;

3、婚前以男女雙方的積蓄共同購買的公房、商品房、經濟適用房等房屋;

4、由一方在婚前購買或自建,婚後又以共同財產組織重建的的房屋;僅有部分改建、擴建的,改擴建部分屬夫妻共同所有;

5、結婚前,父母出資購置的房屋,明確表示贈與夫妻雙方的;

6、結婚後,父母出資為雙方購置的房屋,未明確表示贈與夫或妻一方的;

7、一方或雙方在婚姻關係期間繼承的房屋歸夫妻共同所有,但遺囑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除外;

8、工作單位基於職工的勞動人事關係、職工工齡等福利分房形式分配的,並由夫妻雙方出資購買的職工福利房等。

三、房產證上加老婆名字離婚時怎麼分割?

雙方對夫妻共同財產中的房屋價值及歸屬無法達成協議時,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別處理:

(一)雙方均主張房屋所有權並且同意競價取得的,應當准許;

(二)一方主張房屋所有權的,由評估機構按市場價格對房屋作出評估,取得房屋所有權的一方應當給予另一方相應的補償;

(三)雙方均不主張房屋所有權的,根據當事人的申請拍賣、變賣房屋,就所得價款進行分割。

對於男方來講,如果房子是結婚之前就買好的,在房產證上加上女方的名字,就意味着這套房產會變成夫妻共有財產,所以加名字之前男方必須考慮清楚,如果房子是結婚後用共同財產購買的,不管房產證上寫的是誰的名字,房產都屬於共有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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