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變更和過户的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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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操作方式不同:
房產更名是通過開發商完成的,購房者在購房階段通過修改與開發商簽訂的購房合同,使房屋的所有人轉變成另一個人或者是多人共有,該過程中房屋所有權人不會發生變化。
房產過户則是在房地產交易中心完成的,通過過户,房屋的所有權發生轉移,所有權人發生變化。
2、是否有不動產證:
房產更名是在房屋的不動產證尚未辦理下來之前進行的更名行為,通過在開發商處登記備案,重新簽訂購房合同即可。
房產過户則是建立在原業主已擁有房屋不動產證的前提下的,通過轉讓房屋所有權實現過户的。
3、費用不同
無論是房產更名,還是房產過户,在處理的過程中,都會產生一定的費用。但兩者的金額和收取形式都有很大的區別。
房產更名收取的是固定的費用,在開發商與購房者重新簽訂合同之後,收取一定的更名費,之後,開發商會通知被更名者來共同辦理不動產證。
相比之下,房產過户因為形式多樣,在辦理的過程中除了繳納基本的費用之外,還會產生各種各樣的税費,少則幾千,多則幾萬,如果原房主或者是被過户的人手中有多處房產的話,還要繳納更多的税費。所以,房產過户需要交納的費用要遠大於房產更名。
《房屋登記辦法》第三十二條
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應當在有關法律文件生效或者事實發生後申請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
(一)買賣;
(二)互換;
(三)贈與;
(四)繼承、受遺贈;
(五)房屋分割、合併,導致所有權發生轉移的;
(六)以房屋出資入股;
(七)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分立、合併,導致房屋所有權發生轉移的;
(八)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房產變更和過户的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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