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爛尾後買房的業主咋辦?

來源:法律科普站 1.5W

樓爛尾後買房的業主咋辦?

一、樓爛尾後買房的業主咋辦?

1.強有力的組織至關重要。組織問題是爛尾樓這類集團訴訟成敗的關鍵因素。沒有穩定的組織架構意味。

2.優秀的業主代表至關重要。有不少維權失敗的原因就是業主代表不給力,業主代表叛變、或被收買。

3.一定要有保密機制和反搭便車機制。在維權過程中,如果沒有反搭便車機制,維權很容易走向失敗。

4.儘快提起訴訟,儘快行使購房人的優先受償權。如果樓盤徹底爛尾了,沒有復活的可能,房子的狀態。

5.必要的時候,可以申請開發商破產,在破產清算中行使優先權。

6、一般來説開發商網簽完7天內就應該備案,如果遲遲沒有備案,可能是以下幾點原因:

(1)開發商上出了問題;

(2)房管局上辦事的效率,嚴格來講,辦事效率還真沒有這低的;

(3)個人購房的資質上是否出了問題。建議還是到房管局去諮詢下。

二、爛尾樓”項目處置應遵循以下原則

(一)政府推動、市場運作。政府提供政策引導和扶持,運用市場手段,發揮市場主體作用,通過市場化運作解決項目問題。

(二)依法處置、規劃引導。嚴格遵循法律法規的規定,依法依規推動整治處理工作,在維護城市規劃和公共利益的前提下,給予合理規劃引導和支持。

(三)分類處理、循序漸進。依據項目地區、地段、類型、功能的不同,區別處理,分類推進。重點解決位於重點地段、對城市景觀影響較大的項目,其餘由市場主體逐步循序消化處理。

(四)屬地推進、因地制宜。處置權責充分下放給各區政府(管委會),由各區政府(管委會)負責牽頭推進,客觀分析項目不動產權利人訴求,結合實際情況,有針對性地制定處置措施。

三、處理“爛尾樓”項目四種方式

(一)項目續建。符合現行規劃、建築安全、生態紅線管控等要求的,可對項目在不拆除原有工程的基礎上進行續建。

(二)拆除重建。不符合現行規劃、建築安全或市場需求的,可以對項目進行拆除重建。

(三)綜合整治。嚴重影響城市景觀,在要求期限內仍無法盤活的,由項目不動產權利人負責進行整治或者拆除復綠。

(四)政府收回。符合收地情形的,政府依法無償或者有償收回土地使用權及地上地下建(構)築物。

依據法律規定,不同買房方式,權利歸屬情況也不同,要弄清權利歸屬。然後再和開發商進行交涉,建議建議業主們團結起來,獲得法律支持。房子爛尾和開發商進行交涉之後,可以嘗試給開發商一點時間,如果開發商能在短時間內籌集到資金,完成後續工程,購房者的損失便可降到最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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