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讓房產公證要提供哪些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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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讓房產公證要提供哪些材料

進行房產的轉讓,可以是因為買賣,也可能是因為贈與或繼承,但不管是因為什麼原因導致轉讓房產的,此時當事人在辦理過户手續的時候都是要先進行公證的。而這個過程中也無可避免的要提供相應的材料,那轉讓房產公證要提供哪些材料呢?本站小編馬上為你做詳細解答。

一、轉讓房產公證要提供哪些材料

當事人申請辦理房產轉讓合同公證,應攜帶房產轉讓合同,填寫房產轉讓合同公證申請表,並向公證機關提供有關材料。

轉讓方應當提供下列材料:

1、轉讓方為個人的,提供個人身份證件,如居民身份證、護照等;

2、轉讓方為法人組織的,提供法人資格證明、法定代表人證明書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證件;

3、代理人代為辦理房產轉讓合同公證的,委託代理人須提供授權委託書,其他代理人須提供有代理權資格的證明;

4、市房地產權管理處核發的(房地產證);

5、全民所有制法人組織轉讓房產的,提供該法人組織的上級主管部門同意其轉讓房產的批准文件;“三資”企業和“內聯”企業法人轉讓房產的,提供載有董事會一致同意轉讓房產的書面決議(會議記錄);

6、公證機關認為應當提供的其他材料。

受讓方應當提供的有關材料,與“房產買賣合同公證”中購買方齋提供的材料相同。

二、辦理公證應注意的事項

根據法律規定,當事人轉讓房產,辦理房產轉讓合同公證,應注意下列事項:

1、沒有房地產經營權的單位轉讓房產,必須委託經市政府批准成立的房地產交易所代理進行交易;

2、轉讓方必須領有市房地產權管理處核發的房地產證尚末領取房地產證的,不得辦理房產轉讓合同公證;

3、如果房產已作為抵押財產,在抵押期間,房產所有權人未經抵押權人明示同意,不得轉讓;

4、房產為數人共同共有的,轉讓房產須經全體共有人同意,部分共有人不得擅自轉讓共有房產。

三、哪些情況要進行房產過户公證呢?

不是所有房產過户都要辦理公證的,比如商品房買賣進行房產過户時就不用公證,同樣二手房交易過户也不需要公證,那麼哪些情況要進行房產過户公證呢?根據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在我國目前需要辦理公證的共有四類房產。

(一)繼承房產辦理過户。通過繼承取得房產應當先到公證部門辦理《繼承權公證書》。繼承人在辦理房產過户時,除了提供相應的材料外,繼承權公證書不能缺少。

(二)贈與房產辦理過户。贈與人要辦理《贈與公證書》,而受贈人也要辦理《接受贈與公證書》或者是雙方共同辦理《贈與合同公證書》,只有取得公證過的贈與證明才能辦理房產過户。

(三)作為遺產分割的房產辦理過户。首先遺囑要經過公證,並且在遺囑生效後,法定繼承人或遺囑受益人,在根據遺囑內容分割遺產時,對於協商簽訂遺產分割協議也需要經過公證,然後才能辦理遺產過户手續。

(四)涉外和港澳台的過户房產,該房產買賣協議也必須經公證部門公證後,才能到房地產交易中心辦理過户手續。

在轉讓房產的過程中,辦理公證手續是必須的,而此時也就需要當事人提供相應材料。至於轉讓房產公證要提供哪些材料,這方面的內容本站小編已經在上文中做出了介紹。而在辦理公證的時候,也有一些需要當事人注意的事項。要是你在這方面還有疑問的話,請直接來電諮詢我們本站的在線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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