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買賣合同一方簽字是否有效?

來源:法律科普站 3.08W
房屋買賣合同一方簽字是否有效?

一、房屋買賣合同一方簽字是否有效?

房屋買賣約定一方未簽字而一方簽字的無效。當事人採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時合同成立。當事人採用信件、數據電文等形式訂立合同的,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籤訂確認書。簽訂確認書時合同成立。

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五條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依法成立的合同,僅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二、簽訂買賣合同時雙方需要注意什麼?

1、確定賣方提供的標的物有無權利瑕疵。

買賣合同標的物的權利瑕疵,是指第三人得對標的物主張權利,買方不能取得所有權或不能取得完全的所有權。為保證買方能夠取得不受爭議的財產,買方必須要求賣方在訂立合同時提前説明,該出賣物是其擁有所有權和合法處分權的財產,如果賣方未將標的物上存有第三人的權利的情形預先告知買方,則買方有權請求降低價格、或解除合同和要求賠償損失。

2、確定標的物有無質量缺陷。

賣方出賣的標的物必須符合法律的規定和當事人的約不定期,如果標的物有表面缺陷(以通常方法檢查即可發現的缺陷),買方應於接受標的物的當時提出;如果標的物有隱藏缺陷(即需要經過技術鑑定或在物的使用過程中才能發現的缺陷),買方應於規定的期限內提出。

賣方交付的標的物有缺陷,買方有權拒收。買方已接受的,賣方應根據情況承擔降價、修理、更換、退貨、支付違約金、賠償損失等責任。但是,如果賣方在訂立買賣合同時已對標的物的缺陷作了聲明,或買方知道標的物的缺陷而願意購買,則賣方對標的物的缺陷不負責任。

3、敦促賣方按約定和法律規定的時間、地點和方式,完整地音樂會標的物和辦理有關手續。

例如對於房產、機動車輛、船舶必須辦理登記手續。

4、主動明確價格條款。

價格是買賣合同的一項重要條款。如果價格條款沒有或不明確,買方付款就沒有標準,沒有依據,很容易發生糾紛。

房屋買賣合同的簽訂過程中,首先房屋買賣合同的內容條款需要雙方當事人之間協商一致書寫,其次在書寫房屋買賣的內容條款時,還要注意該條款內容的合法性以及正當性,在解決完合同的實質性內容之後,還需要在最後簽上自己的名字。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