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費糾紛立案材料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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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物業費糾紛立案材料有哪些?

物業費糾紛立案材料有哪些?

物業費糾紛立案材料有有:

1、當事人向本院提起民事訴訟,應當提交起訴狀、原告主體資格證明、起訴證據等材料。委託代理人代理原告提起民事訴訟的,還應提交委託代理資格證明。

2、當事人應提交由本人簽名或蓋章的起訴狀正本一份,並按對方當事人人數提交副本,並填寫當事人送達地址確認書。

3、起訴狀應當記明下列事項:

(1)當事人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和住所、通訊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以及通訊方式(以下簡稱當事人基本情況);

(2)訴訟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與理由;

(3)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4、原告為自然人的,應提交身份證明材料複印件;原告為法人或個體工商户的,應提交營業執照副本複印件,其他組織應提交證明其有效成立的法律文件複印件。法人應提交年檢證明,法人或其他組織的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應提交職務證明原件、身份證明覆印件。

二、《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物業服務糾紛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對於物業費交納的規定

第六條規定:經書面催交,業主無正當理由拒絕交納或者在催告的合理期限內仍未交納物業費,物業服務企業請求業主支付物業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物業服務企業已經按照合同約定以及相關規定提供服務,業主僅以未享受或者無需接受相關物業服務為抗辯理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物業費是物業產權人、使用人委託物業管理單位對居住小區內的房屋公共建築及其設備、公用設施、綠化、衞生、交通、治安和環境等項目進行日常維護、修繕、整治及提供其他與居民生活相關的服務所收取的費用。

物業服務成本或者物業服務支出構成一般包括以下部分:管理服務人員的工資、社會保險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等;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維護費用;物業管理區域清潔衞生費用及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等。

對於物業費糾紛的具體情況,是需要嚴格基於上述法律中規定的情況來進行處理的,特別是不同的涉案情況所認定的具體事項是不同的,如果對相關情況的處理不清楚的,可以諮詢律師來進行合法的界定,並依據實際來進行合法的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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