敲承重牆城管會怎樣處理?

來源:法律科普站 3.18W
敲承重牆城管會怎樣處理?
律師解析:房屋建築使用者在裝修過程中擅自變動房屋建築主體和承重結構的,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責令改正,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
一、承重牆指支撐着上部樓層重量的牆體,在工程圖上為黑色牆體,打掉會破壞整個建築結構;非承重牆是指不支撐着上部樓層重量的牆體,只起到把一個房間和另一個房間隔開的作用,在工程圖上為中空牆體,有沒有這堵牆對建築結構沒什麼大的影響。
二、住宅室內裝飾裝修活動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城市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責令改正,並處罰款:
1、將沒有防水要求的房間或者陽台改為衞生間、廚房間的,或者拆除連接陽台的磚、混凝土牆體的,對裝修人處5百元以上1千元以下的罰款,對裝飾裝修企業處1千元以上1萬元以下的罰款;
2、損壞房屋原有節能設施或者降低節能效果的,對裝飾裝修企業處1千元以上5千元以下的罰款;
3、擅自拆改供暖、燃氣管道和設施的,對裝修人處5百元以上1千元以下的罰款;
4、未經原設計單位或者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提出設計方案,擅自超過設計標準或者規範增加樓面荷載的,對裝修人處5百元以上1千元以下的罰款,對裝飾裝修企業處1千元以上1萬元以下的罰款。法律依據:《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六十九條
違反本條例規定,涉及建築主體或者承重結構變動的裝修工程,沒有設計方案擅自施工的,責令改正,處5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的罰款;房屋建築使用者在裝修過程中擅自變動房屋建築主體和承重結構的,責令改正,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
有前款所列行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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