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董事長職責是什麼

來源:法律科普站 2.69W

1、主持和召開股東大會,並負責會議決議的貫徹落實。

公司董事長職責是什麼

2、組織討論和決定公司的發展規劃、經營方針和投資方案。

3、組織討論和決定公司的年度經營目標和利潤指標。

4、組織討論和簽訂公司年度財務收支預算與年度利潤分配方案。

5、組織討論和制定公司增加或者減少註冊資本的方案及發行公司債券的方案。

6、組織討論和制定公司合併、分立、解散及清算工作的方案。

7、組織討論通過公司的章程的修改。

8、定期審閲公司的財務報表和其它重要報表,全盤控制全公司系統的財務狀況。

9、提名公司總經理和其它高級管理人員的聘用和解職,報股東會批准和備案。

10、決定公司內高層管理人員的報酬、待遇和支付方式並報股東會備案。

11、簽署對外上報、印發的各種重要報表、文件、資料。

12、處理其他由股東會授權的重大事項。

法律依據:《公司法》 第四十條

有限責任公司設立董事會的,股東會會議由董事會召集,董事長主持;董事長不能履行職務或者不履行職務的,由副董事長主持;副董事長不能履行職務或者不履行職務的,由半數以上董事共同推舉一名董事主持。
有限責任公司不設董事會的,股東會會議由執行董事召集和主持。
董事會或者執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東會會議職責的,由監事會或者不設監事會的公司的監事召集和主持;監事會或者監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決權的股東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