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銷權有行使期限的限制嗎

來源:法律科普站 1.8W

撤銷權有行使期限的限制。
當合同債務人以放棄其債權、放棄債權擔保、無償轉讓財產等方式無償處分財產權益,影響債權人的債權實現的,債權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撤銷債務人的行為。債權人的此種撤銷權,應該自債權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行使。自債務人的行為發生之日起五年內沒有行使撤銷權的,該撤銷權消滅。因此,撤銷權有行使期限的限制。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一條 【債權人撤銷權除斥期間】撤銷權自債權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行使。自債務人的行為發生之日起五年內沒有行使撤銷權的,該撤銷權消滅。

撤銷權有行使期限的限制嗎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