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暴力律師解答 負有反家庭暴力職責的國家工作人員玩忽職守怎麼辦 來源:法律科普站 9.85K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第三十六條的規定:負有反家庭暴力職責的國家工作人員玩忽職守、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的,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工作人員 玩忽職守 負有 國家 婚姻家庭 家庭暴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