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出錢買房子寫的兒子的名字能要回來嗎

來源:法律科普站 2.64W
父母出錢買房子寫的兒子的名字能要回來嗎
律師解答:可以。律師解析:父母出錢買房子寫的兒子的名字,一般不能要回來,但如果有特殊約定的話,兒子違反約定的能要回來。
我國法律規定,贈與人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可以撤銷贈與。
房產如果是由父母出資購房,並事先也有約定説明,子女在違背了約定的情況下,父母是可以通過法律手段收回的。
具體來説,父母出錢給子女買的房子,房產證是子女的名字,這是一種贈與行為,房屋已經交付,除非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才可以撤銷並收回房屋,即:
1、嚴重侵害贈與人或贈與人的近親屬;
2、對贈與人有扶養義務而不履行;
3、不履行贈與合同約定的義務。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二百零八條
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應當依照法律規定登記。
動產物權的設立和轉讓,應當依照法律規定交付《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條
贈與人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可以撤銷贈與。
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銷的具有救災、扶貧、助殘等公益、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合同,不適用前款規定。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