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後財產應該如何分配

來源:法律科普站 2.1W

一、如果夫妻婚前有協定有效的婚後財產劃分協議的話,那麼婚後所有取得的財產都需要按照協議條款進行明確劃分,並且具有法律效力。

婚後財產應該如何分配

二、如果婚後沒有寫上協商擬定相關協議的話,就要按照《婚姻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中的相關規定來。

婚後取得的財產都將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具體如下:

1、工資、獎金;

2、自營生產、經營所得的利益收入;

3、知識產權的收益;

4、繼承或者被贈予所得的財產;

5、其他一些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一千零六十三條 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第一千零六十五條 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相對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個人財產清償。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