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財產分割協議注意事項有什麼

來源:法律科普站 2.39W

1、 首先,必須是雙方自願簽署,存在欺詐、脅迫情況的,協議無效;

夫妻財產分割協議注意事項有什麼

2、 必須雙方親自簽署,不是雙方親自簽訂的,也屬於無效協議;

3、最重要的就是關於財產分割內容的寫法了。切忌圖省事出現,如,“雙方沒有共同財產分割”、“各自名下財產各自所有”、“雙方已自行分割完畢”等籠統説法。

4、在未調查清楚雙方實際擁有的財產時,切莫心急簽訂離婚財產分割協議,在現實生活中,有很多朋友為了儘快解決離婚麻煩,往往沒弄清楚夫妻雙方實際擁有的財產就簽訂協議,這是很危險的。

很多人會忘記將貸款房屋、股票、公司股權等財產計算在內就簽訂離婚財產分割協議,還特意強調各自名下財產各自所有,以致最後後悔莫及。在簽訂離婚財產分割協議時,雙方協商的就是財產的分割,可是在財產分割時,如何收集財產的證據成為最頭疼,也最為重要的問題。在收集證據的時候,很多情況下自己無法順利收集,比如,房產、對方隱匿、轉移的財產、對方擁有的公司股份等等,遇到這種情況時,就可以選擇請律師幫忙收集證據,律師在收集證據方面有着獨特的優勢,如在收集對方公司股權時利用律師證及律所的證明就可以順利收集到想要收集的證據。

最後,簽訂離婚財產分割協議前,一定要慎重考慮。即使簽訂了,可以拿到律師那裏幫你看一下有沒有什麼問題,沒有問題了,可以選擇去民政部門辦理離婚登記領取離婚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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