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男方送女方的車離婚後男方能要回嗎?

來源:法律科普站 2.09W
婚前男方送女方的車離婚後男方能要回嗎?
律師解析:婚前的屬於是贈與,贈與行為以交付為贈與完成,贈與行為一旦完成就不能追索了,除非是有附帶條件的贈與,類似於贈與撫養協議。就算是她承認,是你贈與的,也是她個人的婚前財產不是你們共同的婚內財產,你能要回來的可能也不大,除非是她處於自願放棄這部分財產。贈予就是給予,是你在自願的情況下,表達一種無償的意願,基本上是要不回的,就像女人和你戀愛時,把第一次獻給你一樣,自願和索要是兩碼事。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夫妻共同財產】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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