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役軍人子女入學政策

來源:法律科普站 1.94W

學前教育階段,軍人子女可就近就便入地方公辦(或其他部隊)開辦的幼兒園,並免交國家和地方規定以外的任何費用。法律規定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各類學校應當依法對軍人子女接受教育給予優待,為軍人子女接受良好教育創造條件、提供保障。
《軍人子女教育優待辦法》第一條 為了落實軍人子女教育優待政策,保障軍人子女接受良好教育,促進軍隊建設,根據國防法、現役軍官法、軍人撫卹優待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軍人子女,包括現役軍人的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犧牲和病故軍人的子女。
第三條 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各類學校應當依法對軍人子女接受教育給予優待,為軍人子女接受良好教育創造條件、提供保障。
第四條 各級人民政府按照有關規定,加強監督檢查,保證軍人子女教育各項優待政策規定的落實。地方各級教育行政部門應當根據本行政區域內軍人子女教育需求,按照有關規定,積極組織協調有關幼兒園、學校做好軍人子女教育優待工作。各級人民政府應當把落實軍人子女教育優待政策納入雙擁模範城評選內容。

退役軍人子女入學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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