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生育能力能得到撫養權嗎

來源:法律科普站 2.17W

夫妻離婚後,子女撫養權的取得與否需要綜合夫妻雙方的經濟狀況、撫養能力、自身條件等多種因素,按照最有利於子女成長的原則確定撫養權的歸屬,不能以是否具有生育能力一概而論。但是,喪失生育能力的一方可予優先考慮得到子女的撫養權。
子女撫養權的歸屬可以由離婚雙方協商,一旦協商不成,則需由法院判決。法院判決撫養權的歸屬,一般根據有利於子女成長原則進行。
兩週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親生活。對兩週歲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親和母親均要求隨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優先考慮:
(1)已做絕育手術或因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隨其生活時間較長,改變生活環境對子女健康成長明顯不利的;
(3)無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隨其生活,對子女成長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與子女共同生活的。
此外,如果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並且有能力幫助照顧孫子女或外孫子女的,可作為孩子隨父或母生活的優先條件予以考慮。父母雙方對十週歲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隨父或隨母生活發生爭執的,應考慮該子女的意見。
法律依據:
《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一條
兩週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隨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的;
(2)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方要求子女隨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確無法隨母方生活的。

沒有生育能力能得到撫養權嗎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