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執業證吊銷了還能繼續當律師嗎

來源:法律科普站 1.4W

律師執業證被吊銷了後既就不能繼續當律師,也不能重新考律師執業證。

律師執業證吊銷了還能繼續當律師嗎

有以下行為之一,可能會被吊銷其律師執業證書:

1、違反規定會見法官、檢察官、仲裁員以及其他有關工作人員。

2、法官、檢察官、仲裁員以及其他有關工作人員行賄。

3、向司法行政部門提供虛假材料。

4、故意提供虛假證據。

5、接受他人財物或者利益,與他人惡意串通,侵害委託人權益的。

6、發表危害國家安全、惡意誹謗他人、嚴重擾亂法庭秩序的言論的。

7、泄露國家祕密的。

法律依據:《律師法》 第四十九條

 律師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設區的市級或者直轄市的區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門給予停止執業六個月以上一年以下的處罰,可以處五萬元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情節嚴重的,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門吊銷其律師執業證書;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違反規定會見法官、檢察官、仲裁員以及其他有關工作人員,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方式影響依法辦理案件的;
(二)向法官、檢察官、仲裁員以及其他有關工作人員行賄,介紹賄賂或者指使、誘導當事人行賄的;
(三)向司法行政部門提供虛假材料或者有其他弄虛作假行為的;
(四)故意提供虛假證據或者威脅、利誘他人提供虛假證據,妨礙對方當事人合法取得證據的;
(五)接受對方當事人財物或者其他利益,與對方當事人或者第三人惡意串通,侵害委託人權益的;
(六)擾亂法庭、仲裁庭秩序,干擾訴訟、仲裁活動的正常進行的;
(七)煽動、教唆當事人採取擾亂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等非法手段解決爭議的;
(八)發表危害國家安全、惡意誹謗他人、嚴重擾亂法庭秩序的言論的;
(九)泄露國家祕密的。
律師因故意犯罪受到刑事處罰的,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門吊銷其律師執業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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