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自由戀愛結婚婚後甲外出打工連續五年未回家且毫無音訊影響離婚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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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自由戀愛結婚婚後甲外出打工連續五年未回家且毫無音訊影響離婚怎麼辦
律師解析:夫妻一方杳無音訊時,另一方可以採取以下兩種方式解決離婚事宜:
1、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根據司法解釋,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訴至人民法院,只要求離婚,不申請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蹤或死亡的案件,人民法院應當受理,對下落不明人用公告送達訴訟文書。
法院將訴訟文書通過公告送達的方式送達被告,被告有可能看到,也有可能看不到,無論看到與否,都視為送達,在法院規定的開庭時間內,被告不出庭的,法院即可缺席判決。
2、可以對下落不明的人申請宣告失蹤或宣告死亡以達到解除婚姻關係的目的。
根據我國民法典》規定,公民下落不明滿二年的,利害關係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他為失蹤人。
人民法院受理宣告失蹤案件後,應當發出尋找下落不明人的公告,公告期為3個月,公告期滿仍無音訊的,人民法院作出宣告失蹤的判決。
夫妻的一方被宣告失蹤後,另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訴離婚的,應准予離婚。法律依據:《民法典》第四十條
自然人下落不明滿二年的,利害關係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該自然人為失蹤人。
第四十一條
自然人下落不明的時間自其失去音訊之日起計算。
戰爭期間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時間自戰爭結束之日或者有關機關確定的下落不明之日起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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