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效婚姻和可撤銷婚姻的具體情形

來源:法律科普站 2.08W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係;
(三)未到法定婚齡。
因為受脅迫結婚的婚姻可撤銷。《民法典》實施後,一方患有重大疾病在結婚前沒有如實告知的婚姻也屬於無效婚姻。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條規定:因脅迫結婚的,受脅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撤銷婚姻。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脅迫行為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當事人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恢復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無效婚姻和可撤銷婚姻的具體情形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