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絕接替產假同事工作違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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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絕接替產假同事工作違法嗎?
律師解析:拒絕接替產假同事工作不違法。如果同事懷孕休產假,當事人承擔所有工作,是否有代班補貼,當事人可以與用人單位協商確定,如果沒有的,當事人可以拒絕承擔所有工作。女職工產假期間,無論是用人單位支付產假工資還是女職工享受生育生活津貼,用人單位和女職工本人仍應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用人單位繳納單位承擔的部分,員工個人承擔的部分由女職工個人繳納。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十七條訂立和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
勞動合同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必須履行勞動合同規定的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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