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護理假國家規定

來源:法律科普站 1.72W

父母護理假國家無統一規定,具體的天數由各個地區自行規定。大部分地方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老年人住院治療期間,其子女所在單位應當給予每年累計不少於20日的護理假,護理假期間視為出勤。
法律依據:
《勞動法》第三十三條
企業職工一方與企業可以就勞動報酬、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衞生、保險福利等事項,簽訂集體合同。集體合同草案應當提交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全體職工討論通過。集體合同由工會代表職工與企業簽訂;沒有建立工會的企業,由職工推舉的代表與企業簽訂。

父母護理假國家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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