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資欠條所附條件是否有效

來源:法律科普站 2.18W

附加條件的工資欠條不一定有效,工資欠條的內容應當和借款合同一樣,寫明員工和用人單位的基本信息、欠款數額、欠款原因、還款時間、還款方式、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違約責任等,附條件的只要內容合法的,且雙方都認可的,就有效。
法律依據】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八條規定,
各級勞動行政部門有權監察用人單位工資支付的情況。用人單位有下列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行為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其支付勞動者工資和經濟補償,並可責令其支付賠償金:
(一)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
(二)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的;
(三)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經濟補償和賠償金的標準,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工資欠條所附條件是否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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