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外醫療保險範圍

來源:法律科普站 2.86W

意外醫療保險主要是保障被保險人在保險期限內因保險合同約定的意外事故導致產生合理且必要的醫療費用,一般採用補償方式給付醫療保險金。
意外醫療保險,是指承保被保險人遭受到意外傷害所導致產生的住院治療費用的險種。
通常情況下,意外醫療保險是作為意外保險的附加險形式存在的,現階段的部分保險產品還能提供一定的醫療墊付保障功能,如無憂綜合意外醫療墊付保障計劃,提供醫療提前墊付,31省(市)950家醫院意外住院免交費治療。
保險公司在設計此類產品時,均以此為標準將疾病、個人體質導致醫療費用做除外責任。這也是為什麼很多人疑惑中暑不在意外醫療保險範圍內的原因。另外保險公司在指定理賠標準時,均已醫保規定醫療機構及用藥範圍做為理賠標準。進口藥物、及在一些非社保指定醫療機構治療都不在保險範圍之內。
《保險法》第五十九條
保險事故發生後,保險人已支付了全部保險金額,並且保險金額等於保險價值的,受損保險標的的全部權利歸於保險人;保險金額低於保險價值的,保險人按照保險金額與保險價值的比例取得受損保險標的的部分權利。

意外醫療保險範圍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全文》 第二十三條

職工應當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按照國家規定共同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户、未在用人單位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由個人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熱門標籤